艺术品有着时间性,长久的艺术魅力依存于当时所发生的艺术事件之中。
艺术品一方面有着永恒性,可以为人们长久地欣赏,并成为对以后的艺术的创作和欣赏起作用的范本。另一方面,它还有更重要的属性——时间性。艺术品总是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之中被制作出来的。它的魅力,也体现在一次又一次的当下影响之中。我们欣赏《诗经》之美,欣赏米诺岛的维纳斯之美,都不能超越时代,而必然要将作品放在它所属的时代去“遥想当年”“设身处地”。长久的艺术魅力依存于当时所发生的艺术事件之中。
不能超越时间性来评判艺术史的种种奇观。艺术经受种种挑战以后,美还会回归。
关于艺术的事件性的理解,恰恰可以帮助我们澄清一些难解的艺术美学问题。
比如,伪作有没有价值? 美术史上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名叫汉·凡·米格伦的人,画了一批画,编造故事,说是新发现的维米尔画。这位画家的作伪水平很高,骗过了许多美术史和美术评论的专家,赢得了很高的赞誉。等到这些大名鼎鼎的专家们发表完他们的看法,这位有恶作剧之嫌的画家跳出来宣布,这些画不是维米尔画的,而是他自己画的。那么,结果如何呢?美术史家们的做法是,立刻默不作声,收回赞词。
20世纪有人伪17世纪维米尔而作出的同样风格的画,被学界认为是没什么价值的赝品。伟大的艺术家都是面对自己的时代,用艺术的语言传达出某种意义,从而造成一个事件,并使它在事实上构成历史和艺术史发展链条中一环。
称赞需要理由,收回也需要理由。如果只有一个美学标准,那么,美术史学家们没有理由收回。既然他们以美为理由称赞这些作品,那就没有理由面对同样的对象又收回称赞。但是,对艺术品的评价还需要历史标准。任何伪托的艺术品,都只是赝品。它没有价值,如果它们作得很好,从而一定要说它们有什么价值的话,那只能说,它们只有仿作或作伪年代的价值,而没有原作年代的价值。我们不能离开时间来谈论什么是艺术。在谈论“什么是艺术”时,不能离开“什么时候是艺术”的问题。只有艺术家原创的时候才是艺术。这时,艺术家通过作画这样的事件,完成了意义的传达。
从杜尚开始,艺术和美不美已经无关了,甚至成为对美的背叛。
别人的仿作没有价值,那么,艺术家自己的仿作呢?似乎没有人说它们是赝品。不少艺术家都在模仿自己从前的作品。一些艺术家有了成功之作之后,画商也往往会要求他重复自己。大卫所作的《拿破仑一世加冕大典》,卢浮宫与凡尔赛宫各有一幅,哪一幅是真迹呢?两幅都是大卫所作,也差不多是先后所作。哪一幅才是艺术呢?我还是想坚持,先画的那一幅,凝聚了画家的创造热情,在作画过程的摸索中形成了这种构图和色彩,使之成为杰作,因此是艺术,后画的那一幅只是前一幅的模仿。我们还看到这样的现象:杜尚在1917年送到美国某展览要求作为艺术品展出的那件名为《泉》的展品已经消失了,后来放在美国大都会博物馆、法国蓬皮杜中心、瑞典斯德哥尔摩现代艺术馆的《泉》,其实都是仿作,尽管有杜尚本人的签名。这件作品的意义,应当只体现在第一次要求将它展出的冲动,以及由此造成的事件之中。
一部艺术史,出现了种种奇观。我们不能将它们放在一个平面上,超越时间性来进行评判。所有的艺术品带着自身的时间属性,它们的形成都是或大或小的一个事件。我们只有在承认这种时间性的前提下,再思考这样的问题:有些艺术品不美,有些时期的艺术品不美,但是,它们在人类对美的追求的长河上,曾经起过一些作用。在经受种种挑战以后,美还会回归,回归艺术,回归自然,回归生活。
(节录自2017.6.28《文汇报》文艺百家,原标题《艺术发展到这一阶段,已经是对美的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