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消费者银行卡记录?
《华盛顿邮报》今年5月对“商店销售测算”做过详细解读。谷歌称赞它在增强广告商跟踪消费者行为能力方面实现了“革命性突破”,因为它将能够证明“网络广告的点击量确实能转化成实体店销售额”。谷歌宣称它可以拿到美国七成消费者的信用卡和借记卡交易记录,利用某种算法将交易数据匿名化并加密,再将其与使用谷歌旗下搜索引擎、电子邮箱、视频网站、地图等服务的众多美国用户网上行为轨迹进行比对。谷歌说,匿名和加密技术能防止谷歌直接获取个人的银行卡交易信息,但谷歌没有公布其所用算法。
电子隐私信息中心要求FTC不要相信谷歌单方面说辞,而应对其程序展开审查。投诉书中指出,“商店销售测算”所依赖的计算工具CryptDB存在为人所知的安全漏洞,2015年就有黑客闯入采用CryptDB方法的医疗保险数据库,窃取了50%以上的储存数据。
涉嫌伤害消费者知情权
另一方面,谷歌也拒绝透露用户交易数据由何方提供,对于用户个人是否同意分享自己的银行卡交易数据,谷歌也语焉不详,只说其“合作伙伴”拥有使用此类数据的权限。
电子隐私信息中心指出,这样做涉嫌伤害消费者知情权,因为谷歌不告知交易数据的供应方,用户即使不希望自己的消费行为被追踪,却也无法判断哪张卡不要用、哪家店不要进,才能避免泄露隐私。而且,交易记录泄露的不只是消费习惯,还可能有个人的医疗史、宗教信仰和其他私密信息。
谷歌方面解释说,它无从直接获取银行卡用户的姓名与其他个人信息,它也不会与合作伙伴分享任何谷歌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可以更改设置,停止与谷歌共享自己使用谷歌产品的记录:在“我的活动”界面下点击“活动控制”,然后取消勾选“网络与网络行为”。然而,电子隐私信息中心指出,这些退出设置和相关描述模糊难懂,即便用户关闭授权,谷歌仍会默默储存有关数据;真要关闭一切信息分享权限,需要辗转数家第三方网站设置才能成功;想要关闭位置追踪权限,则要进入另一个界面。而且,在这些退出设置中,没有一个提及“分享”银行卡信息的问题。
谷歌不是第一次面临FTC调查。2011年,电子隐私信息中心向FTC投诉谷歌推出社交工具“Google Buzz”时采用“欺骗性策略”。2012年,FTC起诉谷歌,罪名是曲解隐私保护承诺,令苹果公司Safari浏览器用户误认为他们可通过更改设置避开广告软件跟踪,谷歌因此被FTC处以2250万美元罚款。
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