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刘强东开餐馆失败的故事,估计很多人会大发感慨:一是想不到刘强东也有失败经历;二是想不到刘强东也经历过腐败,看来反腐不是谁的专责,而是全社会共同之事,营造一个健康环境,对谁都有利。
虽说现在反腐败已经成为最大的共识之一,但并不排除在一些人的心目中,还存着一种片面的认识:以为反腐败主要是党政机关的事,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事,与民营企业关系不大。诚然,从发生和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反腐败主要集中“公”和“官”身上,但是,民营企业没有天然免疫力,并非不受腐败影响。
腐败不分行业,也不分领域。民营企业腐败问题,同样十分严重。在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就表示,个别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受个人私欲及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业务外包、财产管理、职务消费等环节中,挪用或私分企业资产、收受贿赂等腐败现象日益凸现。
有人认为民企反正“自负盈亏”,捞的只是老板的钱,没有必要过多关注。事实上,腐败问题的严重性,远远不只是箱子里的故事,也远远不只是钱的故事,还存在严重的“腐蚀效应”。在一个存在腐败的空间里,如果对腐败缺乏应有的重视,腐败就会逐步消解正常秩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而且会向外部扩散,产生更大的“辐射”作用。
反腐败的意义不仅在于抓了几个贪污分子,挽回了多少损失,而且在于维护了健康的价值观,促进了向上向善风气的形成。无论是公是私,是官是民,都要进一步增强对反腐败的共识。刘强东开餐馆失败的故事有力地说明,反腐败没有局外人,任何人都不能作壁上观。(毛建国 刊今日中国青年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