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去某大型超市购物,见一坐着轮椅的残障老人购完物,无专用通道付费,后收银领班岀来,取了他购的物品,在普通收银通道代他付了费,才解了他无处付费之难。
笔者作为一个社会福利工作者,曾有幸参与无障碍城市达标示范的创建工作,眼见一条条盲道通向四面八方,一个个台阶旁砌起了坡道,一件件无障碍施设安装在大街小巷,不禁为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而高兴。但如何在细节上更加精细,比如盲道的铺设是否合理,坡道的斜度是否科学,盲道的维护如何到位等等,以让残障人士、老年人外出更舒畅,仍然是值得探讨的。
日前,在网上看到一个体验残障人士出行的视频,给了我不少感慨。一位小伙子坐着手动轮椅,独自行进在大街上。结果短短半个小时,轮椅不是因为马路牙子的落差转不过去,就是因为地铁电梯与地面的不平而驶不进去。他还在驶过一个坡道时,因坡道太陡而无法通过。整个体验过程中,他多次无奈站起来,提着轮椅行走。
据悉,申城已荣获创建无障碍达标示范城市,但在达标示范中如何进一步关注细节,让残障人士、老年人出门更方便呢?这值得思考,更值得我们去改进、去完善。那天在淮海路看到一盲人提着盲杖,沿着马路边,一边敲打着人行道一边走。我忙上前扶他,对他说你走在马路上了,我扶你上人行道吧,上面还有盲道。他说谢谢您,我知道自己在沿着马路行走,但这样最安全,人行道上障碍物很多,不小心就会撞上。我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心中不是个滋味。
前几年,我去台湾考察社会福利,在与一位公益事业社团领袖的交谈中,豁然开朗。她说,我们从事残障人事业,不是去“帮助”他们,而应是为他们提供服务。他们需要行走,我们就给他们轮椅,他们需要出行,我们就给他们坡道。我们是他们生活服务的提供者,因为他们与我们是平等的。
是的,或许是时候转变一下观念了。特殊群体的“特殊”只是需求的特殊,本无高下之分。明白这一点,问题就简单了,也明确了:提供更好的服务。而这,只与“专业”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