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老版标准,新版标准调整了上海今后新建、改建公共厕所的男女厕位比——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车站、旅游景点、城市广场、商场等客流高度集聚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应小于2:1;商业区、餐饮场所、医院等区域,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应小于1.5:1;时段性客流特征明显、负荷大的公共厕所,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宜为2.5:1,或宜设通用厕间;其他场所男女厕位比例应为1:1。
新版标准还增加了供家庭使用的第三卫生间(中性厕所)和通用厕间的设置和设计规定,明确要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重要交通客运场所,旅游景区、开放式公园、游乐场等重要公共文体活动场所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医院,商业区这四类区域需要设置第三卫生间,并要求与无障碍厕间合建。时段性客流特征明显、负荷大的公共厕所,则宜设通用厕间。
在设计规定上,第三卫生间应设单独出入口,应有不小于1.5米×1.5米的轮椅回转空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5平方米;内部设施应设成人坐便器、低位坐便器、低位小便器、成人洗手盆、低位洗手盆、托婴板、儿童安全座椅、成人可折叠座椅、坐垫卫生装置、助力扶手、紧急呼叫装置等;托婴板和儿童座椅应可折叠,儿童安全座椅长度不宜小于450毫米,宽度不宜小于420毫米,高度宜为500毫米;儿童安全座椅、托婴板、成人可折叠座椅应固定在墙上。通用厕间宜设单独出入口,不设单独出入口时,应注意隐私保护;内设洗手盆时,厕间净尺寸(长×宽)不应小于1.5米×1.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