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立面,管控要素包括墙体、屋面、传统门楼、外立面门窗,油饰彩画、构筑物和装饰构件等。对街巷胡同沿线具有不同历史文化价值的四类建筑,即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建筑,按照“古今有别、新旧有别”的原则实施分类管控。其中,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筑对建筑体量、高度、形态、色彩、材质等进行更为严格的管控,其他建筑的建筑外观要求与传统风貌相协调,鼓励旧料利用。
交通设施方面,《导则》提出结合街巷胡同宽度,确定差别化的交通组织方式及交通设施配置要求:宽度在5米以下的胡同,建议设为慢行胡同,只设置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胡同两侧也不得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宽度在5米至9米的胡同,则建议设为单行胡同,允许机动车单向通行,宽度为6米以上胡同可以施划单侧停车泊位,但需预留宽度不少于3.5米的消防通道。宽度在9米以上胡同,建议设为双行胡同,组织双向交通,并在一侧施划停车泊位,也同样需要预留宽度不少于3.5米的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