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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9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双十一的“套路”
郁晶陶
  郁晶陶

  马上又到双十一,“买买买”的氛围愈发浓厚。相信许多人已摩拳擦掌,等待11月11日零点的到来。只是,还是要老生常谈,提醒大家多些理性和警惕,少被“套路”。

  最让人糟心的“套路”,莫过于遭遇诈骗。最近,有人遇到这样的骗局:网购之后,迟迟收不到商品,忽然“快递公司”打来电话,说弄丢了包裹,受害者为了获得赔偿,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按照要求操作完程序之后,相关账户里的钱就被划走了。警方提示,接到这类电话,要与商家联系核实,不要泄露个人信息。这当然是对的,然而,骗子为什么能准确报出受害者网购订单的信息?

  至于警惕不明来路的付款链接、红包诈骗、虚假海淘,还有不良商家的价格陷阱、霸王条款,更不用多说了。中消协特地发布9条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避开雷区,维护权益。

  最让人头大的“套路”,是今年双十一的诸多新花样。据说,没点数学功底,还真算不好五花八门的“优惠”怎样使用最划算。这笔账,有人算得头晕脑涨,有人乐在其中。只不过,“买的不如卖的精”,不管这些优惠玩出什么花活,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要你买得越多越好。一不留神,头脑一热,恐怕就要买进一些几年都用不完、甚至根本用不到的“宝贝”。

  还有一种“套路”,平时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到了类似双十一的购物季,就愈发膨胀。那就是消费主义,把“花更多的钱,买更多的商品”当做人生宗旨。的确,消费促进经济,消费带来快乐,消费提升生活质量,然而,消费对人的幸福的作用和价值,却被有意无意地夸大。在一些商品的宣传和营销中,消费往往被不恰当地与和睦家庭、锦绣前程、浪漫爱情等等直接联系起来,仿佛购买了这些商品,就能自动获得这些“完满人生”的要素。这里不是让大家不要消费——那是不可能的——也不是让大家非生活必需品不买,而是想说,我们不必通过消费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和价值。

  虽说人的经济行为未必都是理性的,但在铺天盖地的营销攻势下,多些理性,才能买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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