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的一个日子,冠上一个“××”节,成了近几年来的时髦玩意,什么外国“情人节”、中国“情人节”;还有什么“光棍节”等等……依我看,都是“商品节”或是“购物节”。
试看,“节日”一到,商场欢天喜地地张灯结彩打起了“折扣牌”,其实本身就值这个价,还有利润。我曾陪老婆和女儿去欢度过这种“节”。走进商场(严格的说是“挤”商场)人山人海,不时有“黄牛”来问“兑换券有吗?”我私底下问过“黄牛”,一天能赚多少?“黄牛”回答倒干脆,“没二三千元来干嘛?”我又觉得“××”节叫“黄牛”节也不过分。
中国有自己的传统节日,如为了纪念屈原投江而设立的“端午节”、为尊敬教师而设立的“教师节”,还有“植树节”等等,都有益于我们去发扬光大一些社会的“正能量”,但现在问一些小孩“端午节”是什么,回答十有八九说成“粽子节”;更有甚者把“教师节”等同于“礼品节”了。这样应该好好过的节,为什么不珍惜,而要去跟风或造势那些“××节”呢?
既然喜欢过“节”,我提议再加一个“节日”,那就是“休息节”(报载某地已提出设“疲劳节”),不管是“休息节”也好,“疲劳节”也好,这一天,所有的人都不出门,所有的人把手机关了,全家人在一起说说笑笑,共享天伦之乐。这样,交通也不堵了,治安也好了,连整天忙碌的警察和城管也可以安心地休息一天了。
不知“假日办”会采纳我的建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