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蝴蝶羽化之前,竟然是菜农所深恶痛绝、丑陋的菜青虫。
在这个世界上,真、善、美比较地和谐、统一的物事,当然比比皆是。譬如,春天的燕子,夏天的玫瑰,秋天的菊花,冬天的雪野,但真、善、美绝对统一,即所谓“绝对纯”的物事,在世界上却无法存在,至少也是甚难存在的。
美丽的蝴蝶与可恶的害虫,当是“美丑合一”的代表。美丑合一的物事,地球村还很多,比如,鲜丽的植物一品红,顶端的红叶却藏着毒汁。迷人的罂粟花,乃鸦片的原料。波德莱尔名著《恶之花》,描写的多是巴黎生活的阴暗。这种美丑合一的矛盾,姑且杜撰一个新词,称之为“蝴蝶现象”吧。
“矛盾是智慧的代价。”(钱锺书:《论快乐》)在识破蝴蝶现象之前,人们对蝴蝶已存在美丽的初始印象。蝴蝶现象被识破之后,人们的审美感受,却像天平突然被取走了砝码,顷刻便出现倾斜。有的人在观赏蝴蝶之时,还会竭力不去想其“家庭出身”,企求乌托邦式的完美。除了侥幸的疏忽或遗漏外,还可能出现“矫枉过正”式的嫉恶如仇。诗人臧克家,原先也极喜欢蝴蝶,对“蝶来风有致,人去月无聊”之类的诗句,颇为赞赏。抗日战争时期,他家居重庆乡间,辛辛苦苦种植了一畦蔬菜,竟在一夜之间,全被菜青虫“享用”个精光。此后,他便变得视蝶为敌,见蝶即打。蝴蝶美感之于他,尚存几许?
用科学的尺度衡量艺术,本属无可厚非,但从审美和艺术创造计,我以为科学之于艺术,最好能够采用一种“若即若离”,或者“难得糊涂”的态度。因为严谨与浪漫,实乃烈火与坚冰,或许可以这样说:艺术创造,在于非艺术因素的合理解除。
蝴蝶现象,至少明确地告诉我们:科学向艺术渗透,艺术向科学靠拢(比如艺术摄影),必然会产生相当数量的美学课题;艺术是一回事,功利又是一回事,任何“偏斜”,都是艺术的片面。但在某种情势下,“艺术片面”,还是艺术创造之需。要求艺术尽善尽美,往往会出现创造上的矛盾。艺术美,除了纯洁美(如春兰、秋菊)之外,还该有芜杂美(如蝴蝶、一品红)。甚至某些芜杂美,给人的审美感受,还会比纯洁美来得更生动、更丰富、更深刻和更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