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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报联系助其解决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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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2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卖房住进敬老院
老人户口无处迁
经本报联系助其解决困扰
陆常青 王新华
  晚报编辑:

  我小学班主任陈老师,今年76岁,其先生80岁,夫妇俩都是退休教师。陈老师的先生身体一直不好,这两年雪上加霜,已脑梗过3次,左半身已无法自主活动,走路、大小便、吃饭等等都需要陈老师扶持和帮助。

  由于两位老人没有生育过孩子,退休工资不算高,请不起保姆,每次老先生住院,家庭生活重担全部由陈老师一人扛着。随着年龄逐渐变大,陈老师越来越力不从心,他们夫妇俩迫切想把唯一的一套产权房卖掉,去养老院安度晚年,这样经济上也可宽裕些。

  但卖房,两位老人的户口就要迁出,去哪里落户成了最头疼的问题。陈老师去了所属派出所咨询,派出所回复,要夫妇俩出具他们所有兄弟姐妹不让他俩落户口的证明,他们的户口才能落至社区公共户口。这一点着实困住了他俩。现想请晚报“和事佬”能否出面,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解决老两口的落户问题。           读者 杨女士

  【本报调解】

  记者从陈老师处获悉,老两口的兄弟姐妹都在外地,很多年都难以联系,所以根本不可能出具相关的证明。记者随后联系了老两口所在的宝山区友谊路派出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两位老人可以将房子卖出后,按照流程,户口直接落至敬老院辖区的公共户口里。但是,卖房的时候需要跟下家解释清楚自身的特殊情况,消除下家的忧虑,促成交易,后续办理就可以了。

  记者将公安部门给出的意见和信息转达给陈老师,老两口得知情况后,对本报表示感谢。

  本报记者  陆常青  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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