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向记者介绍,1月6日上午,他经过龙华路,看到一个中年人骑着一辆共享电单车,车上载有一名七八岁的小女孩,正在快速行驶,看上去是一对父女。因为该电单车上没有可供孩子坐的位置,那个爸爸居然让女孩双手扶着车把手,双脚交叉站在车架圆管子上,像在进行杂技表演(见图 马蒋荣 摄)。马先生很为他们的安全担心。
马先生看到的是“担心”,民警则看到了“空白”。记者咨询了一位交警。据介绍,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又规定“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其中并未规定6-12岁孩子搭载时以何种“就坐”方式。民警表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看孩子的实际年龄,如果确系6-12岁,只能劝说、教育而不能处罚。可作为父母,对孩子的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本报记者 陈浩 特约通讯员 马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