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老先生独自生活的那段日子里,他遇到了自己的第二段婚姻,与现任老伴赵阿婆结了婚。后来老房拆迁,给老两口分了一套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俩名下,两人各享有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分好房后,唐老先生写了份遗嘱给三个儿子,内容是这套房中属于唐老先生的份额,以及他名下的其他财产均由三个儿子继承。之后,他和老伴就在这套房中颐养天年。去年,唐老先生被诊断为癌症,他就和老伴商量,把这套房卖了,除了用来支付医药费外,剩下的钱两人以房养老,住到养老院有人照顾。可没想到,唐老先生的手术做的不是很成功,不久就离世了。这套房子卖是卖了,但钱全部由老伴拿走了。在办完唐老先生的丧事后,儿子们就和赵阿婆提出继承唐老先生遗产的事,他们直接向赵阿婆出示了父亲的遗嘱。赵阿婆当然认识唐老先生的笔迹,可她不同意按遗嘱处理唐老先生的遗产,要求按法定继承。而且赵阿婆还提出卖房子比较急,还交了一笔不菲的中介费,如果要继承,就要把中介费扣掉。
协商无果,儿子们将赵阿婆告上法庭,认为所得售房款中一半属唐老先生所有,要求按遗嘱继承。庭审中,赵阿婆提供的中介费收条,只有收款人签字,并没有中介公司印章,且不是正规中介服务费的发票。
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公民可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本案中,双方均对唐老先生的遗嘱无异议,可视为认可。唐老先生遗嘱的内容包含其所有财产的处理,三个儿子要求按遗嘱由他们继承唐老先生的遗产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法院支持。而赵阿婆要求按法定继承处理唐老先生遗产,与法律规定不符,不应得到法院的采纳。对遗产的范围,根据出售房屋产权登记,应为售房款的二分之一。赵阿婆虽提供了中介费收条,但收款方并未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钱款是否应在售房款中扣除。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赵阿婆给付唐老先生的三个儿子一半的售房款。
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洪林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