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显示,纳吉布受到4项滥用职权指控。检方指控他在2011年至2014年间,利用总理兼财政部长以及“一马公司”顾问委员会主席的身份,共谋取约23亿林吉特(约合5.56亿美元)。根据反洗钱相关法律,纳吉布还受到21项罪名指控,涉及收受、使用和转移非法资金。每项滥用职权罪名的成立,都将使纳吉布面临最高20年监禁和最高5倍于所收受金额的罚款。每项洗钱罪名的成立,都将使纳吉布面临最高5年监禁。
纳吉布2009年担任总理后设立名为“一马公司”的国家投资基金。他任总理期间,有媒体称“一马公司”有数十亿美元去向不明,其中部分流入纳吉布的个人账户,但纳吉布否认存在违法行为。
纳吉布此前还被指控利用职权在涉及“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的交易中谋利4200万林吉特(约合1000万美元),涉嫌贪污和背信等罪名,纳吉布对这些指控同样予以否认。他公布相关文件,证明个人银行账户中的巨款来自沙特阿拉伯王室捐赠,并表示今后将公布更多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