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外商投资法》是全球瞩目的最大亮点之一,标志着中国开启全面开放、高水平开放的新征程。从中央到地方,提升法治制度供给、改善营商环境的春风扑面而来。阳春三月,上海发布了全国首份省级跨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简称“免罚清单”),让人们看见法律“力度”的同时,也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是公平竞争的契约精神,只有在法治环境下,才能形成公平竞争的规矩和方圆,企业求生存谋发展才不是“无本之木”。《外商投资法》获得表决通过后,相关的配套法规制定工作旋即展开,其中的重要内容就是倾听企业的心声、回应企业最关切的问题。世界药企巨头诺华集团(中国)总裁尹旭东博士表示,近年来,中国的营商环境一直在持续改善,《外商投资法》标志着中国为外商投资提供了准入前国民待遇的新举措,为投资者创造了更加开放、透明和可预期的环境。作为国家进一步改革开放的一部分,取消逐案审批管理模式和提供更广泛的市场准入,必将增强外商投资者的信心。此外,不少跨国企业也反映,《外商投资法》中包含了不能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外商转让技术等内容,让投资者打消疑虑、吃了“定心丸”。
种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只有努力用公开公平透明的法治打好营商环境的根基,才能让企业不但“请进来”,还“留得住”,安心搞创新,放心办企业。为此,上海主动“刀刃向内”,近日发布了全国首份省级跨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上海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前期有关调研中发现,大部分轻微违法行为的主体都是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大都设立时间不长,合规意识和能力较弱,初次违法很多都是无心之失,一旦被罚,难免会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而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不少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却“不会”也“不敢”给予免罚处理。在缺乏明确制度依据的情况下,一方面,执法人员在具体案件中会面临“怎样的情形才构成违法行为轻微”的困惑;另一方面,行政管理部门担忧“不予处罚”会被标签为“行政不作为”。
经过反复研究认证后,上海最终形成了“免罚清单”,用清晰列明的免罚事项给执法人员明确指引,从而提高执法效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有温度的执法”,体现出相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包容审慎的执法基本原则。但在体现“温度”的同时,也不能让“免罚清单”成为企业自以为可以逃避处罚的借口。为此,必须对清单中的免罚行为有严格界定,尤其是对于食品安全、消防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为,执法力度绝不能“手软”。比如,对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四项免罚事项,明确要求仅首次作出该违法行为、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后果的,方可不予处罚。涉及消防领域的所有免罚事项,均要求情节轻微,当场整改或当场恢复原状,而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其中五项免罚规定明确要求不适用于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在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的标准中,多项标准和法治息息相关。尽管近年来我国法治化水平逐年提升,但“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随意、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仍成为影响营商环境的短板。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初查时对“罪”与“非罪”的界限不够明确,还存在有罪推定的个别情况,一旦发生偏差,对企业和企业家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为此,浦东新区在重点区域设立“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将法律服务平台“搬到”民营企业的“家门口”,委派资深检察官定期提供法律咨询,打通为民营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企业收获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聚焦问题导向,大胆机制创新;尊重国际营商惯例,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坚决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只有刚柔相济用好法律,才能提振企业的信心,奏响营商环境的春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