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至今,“限塑令”已实施9年,但这9年以来,许多人感觉塑料袋的用量比以前更大了:小商铺随便给,大超市从中赚得盆满钵满——手拎袋一律收费,连卷袋则以强制消费的方式转嫁到商品价格中,使“限塑令”沦为“卖塑令”。
因为绿色环保是社会生活的大方向,所以我们恐怕不忍心说“限塑令”已经完全失效。毕竟,未来的“限塑”仍将持续并且有可能更为严格。但是,目前版本的“限塑令”正面临着重新审视以及调整完善的关口,这一点也是毫无疑问的。
9年前,我们紧盯的是商场超市这些塑料袋使用的“大户”。今天,商场超市里塑料袋的用量未见减少,外卖、快递这类塑料制品使用“新贵”以更大的声势呼啸而来。仅以快递行业为例,一年就需要120亿个塑料袋、247亿米的封箱胶带,回收率却不足10%。此前针对商场超市的“限塑令”,已然失去焦距和准星。因为,它对后者几乎毫无约束力。
当然,“限塑令”对商场超市的约束力更多体现为“卖塑令”。与其说这是一种约束力,不如说是一种鼓动力——鼓动商家大量贩卖塑料袋牟利。从一开始,“限塑令”就将约束的对象限定为消费者,指望通过提高消费成本来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然而,它忽视了一个基本的“人性”,那就是人们寻求便利的普遍心理。当环保与便利对垒之际,获胜的常常是便利。
有人会说,那我们就继续提高塑料袋的价格。这不是一个好主意,真正的好主意是去满足人们寻求便利的心理。或者说,要在偷懒的“人性”与环保的理性之间求得一种平衡。而能够带来这种平衡的产品,就是可降解包装材料。我们之所以要“限塑”,不就是因为传统塑料制品200年不降解。一旦包装材料可降解了,一切问题不都迎刃而解了吗?
目前,可降解包装材料还没有大规模市场化运用,这跟技术水平有关,也跟政府的重视程度和推广力度有关。一方面依靠创新的技术向塑料袋宣战,一方面也要以创新的思维来实现现有塑料制品的减量化。比如,可以强制性推行塑料购物袋与塑料垃圾袋“二合一”设计制造,从而更加便利地实现塑料袋多次使用。后者的减量化成果,实际上也是在为前者赢得时间。
公共治理尤其要反对“浪漫的酷刑主义”,旧版“限塑令”就是一例,叫嚷着收取拥堵费也是一例。以为向公众收钱就能够达到环保的目的,行为粗暴,想法浪漫,然而并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