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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2017年07月08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十三五”期间新增住房170万套
杨玉红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图解
  本报讯 (记者 杨玉红)昨日,市住建委发布《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十三五”期间,上海本市城镇住房供应总量以及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将显著增加,其中新增住房供应总套数170万套,比“十二五”增加60%左右。同时,本市将积极推进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上海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障和改善市民基本居住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符合市情、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住房价格总体稳定、住房困难有效缓解、住房结构有所优化、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管理能力显著提升的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本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将明显增加,预计供应550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稳中有升,租赁住房用地大幅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确保供应。城镇住房供应总量也将显著增加,预计新增供应各类住房约170万套。其中,商品住房约45万套,以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租赁住房约70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约55万套。此外,以市场为主,新增代理经租房源30万套(间)左右。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用城市更新理念推进旧区改造,中心城区完成二级旧里为主的房屋改造240万平方米,实施约5000万平方米的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

  《规划》强调要突出住房居住功能,努力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加快完善住房保障各项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保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住房改造力度,健全实物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努力解决本市户籍中低收入群体和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

  “十三五”期间,本市还将继续严格规范住房市场秩序,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房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房屋管理体制,强化国有企业在住房保障、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公房管理等住房发展方面的功能性、公益性、专业性作用,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和住房绿色环保节能建设水平。

  政策问答

  《规划》提出将大幅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具体有哪些举措?如何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

  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是规划的重点之一。“十三五”时期,将大幅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在产业集聚区、交通枢纽地区、商办过剩地区重点发展租赁住房,预计新增供应租赁住房70万套;还将以市场为主,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新增代理经租房源30万套(间)。积极促进租赁企业发展,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开发企业持有一定比例商品住房用于社会租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企业长期持有的租赁住房的支持政策,同步做好与住房保障体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作用,规范发展租赁各类主体,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规范个人出租行为,推进“群租”治理。同时以区为主,发挥区属国有企业公益性功能优势,作为租赁市场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代表政府持有一定比例的租赁住房,在租赁市场中起到“压舱石”、“稳定器”的作用。

  对于旧区改造,《规划》提出要从以往的“拆、改、留”过渡到“留、改、拆”,以保留保护为主,这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上海的旧区改造,先后经历了上世纪九十年代的“365”危棚简屋改造、“十五”时期新一轮旧区改造以及“十一五”以来的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市民群众住房条件持续得到改善。上海是一座具有深厚历史文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是上海的宝贵财富,历史文脉要精心保护、文化记忆要用心留存。“十三五”旧区改造将更加注重处理好历史建筑保留保护与改善旧区居民居住条件的关系,用城市有机更新的理念,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创新工作方法,优先改造房屋危旧、居住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区域,实现既改善旧区居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又保护和传承历史风貌和历史文脉。

  “十三五”期间,本市将完成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为主的房屋改造240万平方米,更加注重“保基本、讲公平、可持续”,补偿安置由实物向货币和实物并举转变,逐步转向货币安置为主,鼓励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实施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约5000万平方米,主要通过成套改造、厨卫改造、全项目修缮等方式实施改造,提高建筑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缓解老旧居住小区基础设施陈旧、配置不足的矛盾。

  《规划》强调要保障和改善市民基本居住条件,比较关注的是哪些群体?

  经过不同阶段的发展,至“十二五”期末,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8.1平方米。针对本市住房发展的实际情况,《规划》重点关注两类对象的居住问题。第一类是本市户籍中低收入群体和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四位一体”保障体系完善,保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区、旧住房改造力度,健全实物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并且明确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能进则进”等原则,第二类是部分常住人口及其青年群体和各类人才、创业人士等。通过大幅度增加市场租赁住房的供应,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让这类群体实现安居乐业。  (杨玉红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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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新增住房170万套
盛夏刚开头 热浪扑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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