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业内规则,国产影片的票房收入中,片方最多可以获得43%的收益,剩余部分在上缴少量的电影专项资金和营业税以外,都归院线和影院所有。也就是说,影院上报的票房越低,上缴的电影专项资金就越低,片方所得的票房分账收入也就越低,院线和影院的收入就越高。
在此情况下,影院出现了种种“偷票房”的现象。有网友总结了当前花式“偷票房”的招数:“瞒天过海式”——把已经作废的或者手写的电影票当作入场凭证,每用一次影院就“偷”一次票,而片方却毫不知情;“狸猫换太子式”——明明去看A电影,电影院却给你一张B电影的票,这样一来,票款和票房就算到了B电影头上,B片和影院就成了受益方;“捆绑销售式”——推销“电影票+爆米花”套餐,把电影票的价格摊进套餐里的饮料和爆米花费用中去,影院赚取差价;“团体观影式”——单位包场让员工免费看电影,这时候影院不走票,只发放进场标识,票房就被影院加到了任意一部电影,或者成为影院的隐性收入……
有电影界人士爆料,这种“偷票房”的行为至少能偷到总票房的10%,长此以往,电影产业上游端和下游端的矛盾将在这些乱象的激化下突显——票房利益受损,制片方就无力投入新的电影创作;没有新的电影内容,那么电影院建得再多,也都将面临无米之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