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齿残根发炎
2004年9月,陈华因口腔内2颗磨牙缺损,在本市一家牙病治疗机构就诊,要求安装义齿,医生对陈华口腔内其余相邻4颗烤瓷桥冠进行了修复治疗,并安装了烤瓷桥冠。之后至2008年7月期间,总感觉咀嚼不适的陈华,曾多次前往该牙病治疗单位找原主治医师求诊,被认为无需花费治疗,未挂号作过简单治疗修复,也无病史记载。
2008年7月和9月,陈华在该牙病治疗单位有记录挂号治疗2次,但均无就诊记载。直到2009年6月,陈华在市九院就诊发现,几颗牙齿有残根、残冠。后陈华又到该牙病治疗单位做抽髓治疗,直到当年9月,医师揭开烤瓷桥冠后,发现陈华4颗基牙已烂入牙龈,发炎非常严重,该次诊治时还为陈华拍摄了全景片。得知数年来一直折磨自己的竟然是基牙烂入牙龈内,2011年1月下旬,陈华在其他医院对牙齿残根拔除及龈下治疗、种植等。
缺乏关键证据
在陈华与牙病治疗单位交涉未果下,他向法院起诉赔偿,在诉前阶段根据陈华的请求,法院曾二次委托两级医学会对该医院医师是否违反诊疗规范,修复治疗与现有的基牙状况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却被告知“因缺乏2004年9月6日至2009年8月17日期间相关就医材料,假牙是否松动无法考证。”
法庭上,该牙病治疗单位辩称,为陈华作桥冠修复没有原则性过错,认为在假牙安装的5年时间里,主治医师认同陈华曾来过几次,但医师认为无大碍,因此没有挂号记录,也没有病史记录。现医疗争议已经医学会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表示不同意陈华诉请。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及陈华的烤瓷桥冠是否松动及何时开始松动,因缺少相关记录而无法考证,鉴定结论判断缺乏关键材料,不能进行鉴定。参照医学会专家意见,结合陈华烤瓷桥冠松动原因及基牙继发龋成因,即使烤瓷桥冠安装技术存在瑕疵,但其对后果的影响程度相对较低,鉴于病史记录上牙病治疗单位记录过于简单,不能从记录中反映桥冠安装后的情况,故作出上述判决。
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