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因追求被害人周某不成,产生报复心理,到其家中,将事先准备的灌在瓶中的燃油泼在周某身上并点燃,致其多处烧伤。周某被送至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烧伤科救治。
次日上午,周某亲属报案,瑶海公安分局将陶某某抓获归案,当晚依法将其刑事拘留。9月26日,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陶某某执行逮捕。
被害人伤情鉴定系案件重要证据,也是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和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通报详细解释了相关情况。
周某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期间,法医及办案民警难以进病房验伤,8次到医院了解治疗情况。周某出院后,受伤部位缠满绷带,无法验伤,民警3次约谈其亲属,了解伤情。
今年2月20日,两名法医与办案民警到周某家中验伤;2月24日下午,周某在家属及办案民警陪同下来到法医门诊,法医对其受伤部位详细检验并拍照固定。
如果手术后伤情恢复较快,在公安机关羁押期限内符合法医鉴定要求,公安机关将作出全面鉴定结论;如需二次手术,且术后伤情恢复情况达不到法医鉴定要求,将对已具备伤情鉴定条件的损害部位先行鉴定,并据此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暂不符合鉴定条件的损伤,将在案件诉讼阶段补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