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根据深圳市《零售药品管理办法》,零售药店的药师须持证上岗。但业内人士报料,由于执业药师资格证难考,这种人才已成为稀缺资源,为了节省成本,租用职业药师上岗证悬挂于店内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
这样的怪事大概不只发生在深圳一地。百度一下,药师出租证件的网页居然有几十万个之多,很多人明目张胆地在网上出租执业药师资格证。药店租上岗证,一方面是监管形同虚设,另一方面也是相关法规对此处罚太轻。
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罚款标准如此之低,药店怎么会把规定放在眼里。如果药剂师不在岗,药店要被重罚甚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师也将面临注销药师资格的处罚,还有人敢这么干吗?
另外,药监部门通常只审查驻店药师资格证书和相关学历证明、劳动合同,却没有关注其社保缴纳情况,并实时追踪。其实,在劳动保障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查询其就业状态,是很容易的,是真实就业还是出租上岗证,一目了然。管理部门须加大监管力度,把执业药师真正留在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