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关系,我接触过很多莫名其妙背上“卡债”的市民。有的人,在摊头上填了一张申请表,结果寄来五六个银行的信用卡,其中有一家银行就发出六七张;有的人,收到的卡确实是自己申请的,可没想到过了一阵子却收到一沓还款通知,原来业务员悄悄盗用名义办卡若干,截留下来用于自己消费,还不用埋单;还有的人,什么表也没填过,也收到催款通知书,明显是身份信息被盗用了。
在这些投诉中,摆地摊的信用卡业务员是众矢之的。很多人看中摊头上的一副耳机、一个卡通存钱罐、一盏台灯,想着办一张卡也没什么损失,多划算呀,情不自禁就驻足、询问、拿笔、填表、掏包、递证,短短10分钟,只用出示一张身份证的小小代价,换回了一个心仪礼物。可其实,业务员才不是傻子呢。有一次我专门问过摆摊的人,他们承认,这些标着名牌商标的东西,全是山寨货。不然,办一张卡得到的提成还不够进货的呢。其次,身份证复印件怎么能轻易留存给他人的?所以,每次经过摊头,看到一群人围着,欢天喜地地填表、领礼物,心里就会暗暗感叹一句“很傻很天真”。
我有个习惯,办理任何事情,身份证复印件上都一定要写一句话:“此复印件仅用于何时何地的某项用途”,大多数时候,对方总会飘来诧异甚至不理解的目光,但我坚持———有时候,千防万防也防不了身份证复印件被盗用,更何况“零措施”呢?我就碰到过身份证复印件被盗用的采访对象,他们的身份被盗用后,有的是用于申请电话线路,狂打声讯电话或国际长途,有的是被盗用于办理贷款、房屋过户等,损失惨重。
管好自己,可别自己把自己给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