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参保对象”指本市纳入上海市城镇医保范围的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企业、歇业企业及失业后退休的职工。为了使“社区参保对象”能够享受工会的补充互助保障,今年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继续在17个区、县的160多个街道(镇)工会服务点集中办理“社区参保对象”参加“在职住院保障计划”、“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特种重病保障计划”、“女职工特种保障计划”、“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保障计划”、“意外伤害保障计划”等六项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