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邓德勇(男,1969年生,家住巧家县白鹤滩镇迤博村1组)因对被征收土地和房屋补偿不满,与犯罪嫌疑人宋朝玉(男,1969年生,家住巧家县白鹤滩镇迤博村1组)合谋通过实施爆炸制造社会影响。5月10日上午8时46分,宋朝玉、邓德勇从劳务市场以100元人民币雇佣了赵登用;8时59分,两人指使赵登用将装有爆炸装置的深色双肩包送入花桥社区一楼办公室;9时4分54秒,邓德勇见赵登用背包进入花桥社区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后,用手机引爆实施了爆炸。
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赵登用未参与爆炸案的预谋策划,并且在爆炸中当场身亡,他也是本案的受害人之一。针对巧家县公安局在前期案情尚未彻底查清的情况下,在通报中因表述不严谨、不确切而给社会公众、赵登用及其家属带来的误导和影响,昭通市公安局向社会公众、赵登用及其家属表示诚恳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