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比较喜欢软食,轻,软,薄,滑,那种。
人家吃面,要筋道,我从精神追求,到口感欲望,都不是很需要那种剑拔弩张。面条以细软为称心,滑滑一挂,荡漾在好汤里,那面瞬间便有了好汤的悠然滋味。细软之面,最是怕糊,一糊,就糟糕了。所以爱吃细软面条的人,大致都喜欢深碗,宽汤,而面,仅少少一卧,便好了。香港有家馄饨面世家,那个碗,比市场通行规格整整小了一大圈,店主的意思,就是要你吃到最后一口,那面,依然是不糊的。这是用心,亦是食趣。做人的滋味,全在这类密密麻麻的细节里了。
上海人的小馄饨,亦是吃个软滑,一把金鱼尾巴似的绉纱馄饨皮,绝对抢走鲜肉馅子的戏。可惜,现在的人,懂经的可是少了,人人刻苦在小馄饨的馅子上作怪,什么虾肉馅子咸蛋黄馅子,群魔乱舞的,偏不懂得在皮子上下点精致功夫。这个真是让人惆怅不已的事情。
软食不一定都是清淡寡薄的,亦有腴美纷呈金玉满堂的时刻,比如红烧猪蹄。这种粗菜,出门去吃,还真会十有八九败兴而归。通常的错误,竟是千篇一致的,无非炖得不成气候。一只美好的蹄子,偏给你炖得夹生,桀骜不驯地跑到面前来,真真胸闷。猪蹄子耐心炖得它软和,便成了无上极品,那皮那筋,无不千娇百媚,腴美迷人。这种江湖粗菜,又肥又酥,浓糖赤酱,十分消灭人的意志力,亦十分提升人的幸福感。
软食的细,体现在很多甜食里,比如芝士蛋糕,芝麻汤圆。入口即化的芝士蛋糕,没多少窍门,无非舍得花钱用细致上品的食材,如此而已。西洋料理最是无法藏拙,不像我们中国菜,很多机巧,味精鸡精嫩肉粉之类,连家庭主妇都深谙。还是回来说芝士蛋糕,绵密细软的芝士蛋糕,一小口,唇齿之间便可回味良久,伴一口苦咖啡或者酽普洱,都是销魂的。若是一口下去,略有硬度,就逊了。
很喜欢从前的一种软食,轻糖松子,现在已经不大看得到了。冷冷的长夜深宵,一边拣轻糖松子吃,一边听两支评弹,噱头浓郁之处,一个人吃吃笑得颠倒。于我,这便是良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