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庄晓岩意外发现自己珍藏了近20年的金罐出现裂纹,经辽宁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为镀金银罐,仅价值50元。
■2011年11月16日,健力宝方面发表声明称,“因时隔久远,公司人事变动比较大,相关线索极少,调查过程进展缓慢……对奥运冠军们表示歉意。”
■2011年12月1日,健力宝公司以书面形式通报了“金罐事件”的最新调查进展,称目前在事件中“并未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的行为”。
■2012年7月31日,庄晓岩委托律师杨富壮前往广东,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受理。
■2012年9月12日15时,法院开庭审理“奥运金罐涉假案”,但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