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国首次就司法改革发布白皮书,此一举措事关政治文明、事关民众福祉,意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其中的许多亮点,颇引人关注。尤其是关于全面实行审判公开的内容,更是在公众中引起热议。
大家为何高度关注审判公开?因为司法制度改革,最根本的目标就是实现司法公正。知情是监督的前提,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推进,公开透明已经成为司法共识。司法被称为确保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审判公开得以全面有效地落实,对公民来讲,监督才有可能,公正才有保障。另一方面,现实中不规范的司法行为仍然时有出现,个别案件影响还很恶劣,严重损害到司法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可以有效约束审判权、执法权。公众要监督的,除了腐败造成的判决不公,更多是“技术性处理不公”。比如法官因为个人能力、职业素养方面的欠缺,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甚至作出违反立法精神的判决。再比如有的判决表述不清,实体处理不当,难以执行等等。
从白皮书发布的内容看,审判公开扩大了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需要公开的内容,都作了比较全面而具体的规定;对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也作了具体要求,同时还强调了公开的效果和保障,“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外,其他案体的审理,都向社会公众公开,允许旁听”。
就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这三项不得公开的内容而言,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定性,条件清晰,比较方便界定;而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这两项的界定,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就国家机密、个人隐私,需出台与审判公开配套的相关细则。由此,审判者会有据可依,对被审判者来言,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技术性处理不公”。就国家机密,我们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根据此法及社会发展的状况,进一步修订出台细则,是有必要的。就个人隐私而言,我国尚无相关法律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尚未出台,工信部出台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也只是一个行政规章,因此,出台审判公开相关配套细则,很有必要。
而且,细则的规定,越细越好。当下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虽然法律建设的进步有目共睹,但与此同时,公众对司法保障社会公正、公平的呼声也日益提高。因此,出台相关细则,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已有条款,让司法改革落地,才能更好地保护法制建设的成果,更好地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