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被告人李浩为控制妇女进行淫秽视频表演赚钱,在其购买的地下室挖掘地洞,先后将6名妇女骗来囚禁于地洞内。其间,李浩多次强行与6人发生性关系。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被告人李浩指使、胁迫段某某并直接参与杀害一名被囚禁妇女。2011年3、4月份,李浩开始组织被其控制的妇女在地下室通过网络进行淫秽视频表演。2011年6、7月份,李浩又指使段某某、姜某某、张某某杀害另一名被囚禁妇女。2011年8月30日至9月2日,李浩组织被其控制的多名妇女卖淫。
案件回放
2008年,李浩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挖地窖用来囚禁受害女子。
地窖隐藏在地下6米深处,要经过装着锁具的6道铁门。地窖不足4平方米,用木板隔成两层,上面是床,下面有液化气罐、煤气灶、热水壶等。
6名被囚禁的女孩都是李浩从洛阳市KTV、小美容美发店、按摩店等场所诱骗、囚禁到地窖内的。李浩2009年8月份开始挖地窖,同年10月份骗来第一个女孩,并强迫被骗来的女孩参与挖地窖,最后一个女孩于破案前2个月被骗来。6名女孩中的2名由于反抗,被李浩于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7月杀害。
据介绍,李浩交代的作案动机是通过视频裸聊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