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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违法金融案牵出一幕幕精心策划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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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2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3起违法金融案牵出一幕幕精心策划的骗局———
谎称境外炒金获暴利圈钱走人
李鸿光 宋宁华
网上炒黄金,需要睁大眼睛图CFP
  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本报记者 宋宁华

  近年来国内股市一路下跌,相对红火的国际黄金市场蓬勃发展。由于轻信投资境外黄金市场能获取暴利,一些投资者拿出巨额资金参与博弈,最终资金犹如石沉大海。幡然悔悟的投资者向警方报案,牵出了一幕幕精心策划的诈骗案件。

  近日,静安区法院对3起违法金融案件,以诈骗罪判处王西明、江玲、杨东有期徒刑5年至2年,缓刑2年的刑期;以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判处黄杨有期徒刑3年半。

  联手行骗成夫妻

  现年32岁的王西明是外来人员,2007年起,他先后在上海多家金融投资公司工作。随着2007年以来,股市由牛转熊,王西明成为了公司富余人员,继而成了待业者。

  2009年10月,终日“为钱所困”的王西明萌发了用一技之长“搞钱”的想法,他用拾到的一个名叫“施世武”的身份证,在上海南京路某大厦租赁了一间办公室,通过互联网在香港注册“汇信国际有限公司”,然后以该公司名义,用拨打电话方式,向客户推荐做黄金现货境外交易。他还通过互联网,找了一家网络公司,办理了400开头的免费电话,再通过电话呼叫转移到王西明的手机上,以此迷惑客户他们是一家正规经营的公司。

  王西明还通过某网站购得户名吴某某的银行借记卡,以此骗得炒境外黄金的客户将钱款打入该卡号内。其间,王西明将之前熟悉的同行,同样来自外地的江玲找来一起从事该行业。天天朝夕相处,王西明与小他4岁的江玲逐渐有了感情,他俩不想“肥水外流”,最终结为夫妻。

  成为夫妻后,王西明才把自己成立汇信国际有限公司,以及虚假交易的情况告诉江玲。与王西明已做了夫妻、生的儿子还不满1周岁,自认为“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江玲,对王西明的所作所为全都认了,把儿子托给江西老家的父母抚养,夫妻联手继续行骗。

  王西明与江玲之前都做过金融方面的工作,他俩利用以前在投资管理公司工作时留下的一些客户资料,拨打客户电话诱导他人对黄金现货交易产生兴趣。他俩向人吹嘘说,汇信国际有限公司总部在美国,分公司在香港。而银行卡持有人吴某某是香港分公司的老总,专业从事外汇和现货黄金交易。

  在他俩游说下,一个姓徐中年妇女与他俩签署了一份境外黄金和外汇买卖的开户申请。王西明后来承认,该开户申请表是他从互联网上下载的。此后,江玲还上门为徐某安装从互联网上下载的一个虚拟操作平台,双方约定不论外汇汇率怎样变动,双方仍按1比7的外汇汇率结算。

  2010年4月下旬,徐某按王西明的要求将20万元打入户名为吴某某的银行卡内。但王西明从未帮徐某在境外开设过黄金现货境外交易账户,所以徐某在网上交易的只是一种虚拟操作,而网上所显示的账户交易记录都是假的。

  2011年3月,徐某向警方陈述,当时王西明化名叫“施世武”,提供了一个银行账户让她将钱款直接打入。然后,自己在江玲安装了软件的网上做现货黄金和外汇买卖。开始操作是赢利的,可之后越做越亏,到目前已亏损了8万余元。就在这时,汇信国际有限公司却不知去向,电话也联系不上。徐某想从自己开设的账户中取钱,却无法成功,这时感觉可能是碰到了骗子。

  2012年4月27日,在上海虹桥开往江西南昌的列车上,铁路民警发现王西明及江玲形迹可疑,查出江玲是上海警方网上通缉的在逃嫌疑对象,将其抓捕后交南昌警方处理。王西明开始出示的身份证,因为不是“施世武”而暂时得以蒙混过关。但最终还是被警方查到了真实身份,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而江玲因在哺乳期被处取保候审。

  到案后,王西明交代,他与江玲共同实施诈骗,先后骗得徐某、曹某20多万元。本想利用别人的钱财给自己做股票,从中赚钱,岂料股市一路走低,股票只能割肉出局。王西明知道这种骗人的把戏终有会拆穿的时候,便将房子退租、将他和江玲的QQ号码及手机号全部更换,还把“施世武”的身份证处理掉,以为可以“金蝉脱壳”。

  同行拉客再分成

  在王西明、江玲落入法网不久,另一案件的被告人杨东也进入了上海警方的视线。随着杨东的落网,警方查实,她只不过是王西明犯罪网络中的一条支线角色。

  2000年10月,24岁的杨东从老家山东来到上海,她与王西明、江玲有着相同的经历,曾在数家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上班,对金融理财耳濡目染,摸索了一些门道。

  经人介绍,杨东认识了王西明,后来将自己代炒股票的客户,发展为王西明的炒卖境外黄金现货和外汇下家。杨东如法炮制,替客户安装从王西明处下载的炒境外黄金的软件,设置与国外交易操作未联网的密码,而将钱款转入杨东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再与王西明按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2012年7月4日,杨东在上海居住地被警方抓获。到案后,杨东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其家属的帮助下退缴了全部赃款,被法院判处缓刑。

  搞大“业务”骗钱款

  拥有大学本科文凭、毕业于北京中国管理软件学院的黄杨,本打算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在上海打开一片天地,却终因违规交易炒卖境外黄金现货和外汇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近日,他被静安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10.3万元。

  2010年初,来自山西的黄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与Tenco公司深圳代表处约定,以自己注册成立的香港鸿伟公司名义,为Tenco公司国际黄金投资经营业务招揽社会公众客户,代为收取客户缴纳的保证金,并按照客户交易量返还佣金。

  2010年10月至2012年5月间,黄杨先后在上海及重庆两地,招揽国际黄金投资经营业务客户10余名,代收客户保证金共计人民币100万余元。若保证金不满百分之五十时即会强制平仓,员工没有底薪只按替客户操作来提成佣金。

  2012年3月至4月期间,身为香港鸿伟公司董事长的黄杨使用伪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表等文件,虚构法人上海泓珏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分别与被害人陈某等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人民币10元的价格,骗得股权转让款60万元。同年5月7日,黄杨在上海被被害人陈某等当场抓获。黄杨到案后,在家属的帮助下退还人民币15万元。

  据黄杨交代,因工商部门需要他提供证券投资的资质证明,导致他要成立公司的打算一直没有成功。在2012年3月,他在网上找了一个专门办理假证的人,以400元的价格让对方帮他办理了假冒上海泓珏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的证件、公司印章等证明,谎称该公司注册资金1个亿。黄杨持该假证明,骗得多人签订个人股权投资入股。

  黄杨承认,他通过互联网寻找、招聘公司员工,还让员工出资用保证金形式买卖黄金。在这些钱款中有32万元,已被他挥霍花掉。他还将33万元转给别人替他再成立了一家公司,以便做更多更大的“生意”。

  (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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