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十二月四日下午,广东汕头也因欠薪导致嫌犯纵火报复,结果十四人葬身火海;而眼前,元旦来临,春节不远,笔者想提醒的是:年底更要防欠薪。
过去,春节亦称“年关”。而“年关”,很多有经济往来关系的会有“讨债”与“还债”。即便是当下,也有些用人单位的工资是“年终一把结账”,但怕就怕因“三角债”而“过年仍欠薪”,特别是一些“老赖”,往往兜里有钱也找出种种借口“不给工资”或“少给工资 ”;可以说,农历的年底,常常是欠薪矛盾的多发期,稍不留神,就会引发社会矛盾。
年底更要防欠薪,方方面面须给力。用人单位,不该是“年终一把结清”,而应工资 “一月一结”才是。或许,有的用人单位负责人会说,“不是我想欠薪,而是别人欠我的钱,所以我才欠你的薪”,这是歪理!用工付薪,天经地义,别人欠你的钱,那是你的事,欠下员工的血汗钱,无论你想尽千方百计,即便是“砸锅卖铁”,那也起码年底全额兑现。
作为劳动者,面对欠薪,应早早“催薪”;如发现“老总”为“老赖”,该早早向当地劳动保障等部门举报,走“依法维权”之路才是“上上策”,切莫做害人害己的事,否则将后悔莫及。
谨防欠薪,地方政府责无旁贷。元旦、春节前后,相关部门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要向大大小小的用人单位广大职工“广而告之”——欢迎举报,而“一经查实,立即查处”;另一方面,政府也应有“预案”,对于极少数用人单位一时无法兑现工资的,地方财政作出“暂垫”,以免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