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开始,上海哆嘻仕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咔啡仕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濒临倒闭,这两家公司在上海拥有众多以“喜来公社”命名的加盟店,旗下共有800多名员工。从2012年1月开始,两家公司一直拖欠员工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部门相继介入,认定了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事实,并裁决两家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随后,290余名员工凭借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或者劳动仲裁裁决书向普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总额达到200多万元。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查控了两家公司的店内设备、店面租金等财产,对查封的设备予以评估和拍卖。然而被查控到的财产总额与员工的申请总额相距甚远,执行法官一方面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同时密切关注公司的应收债权款,协助公司催还这类款项;另一方面,与劳动局协商,使申请人获得了部分欠薪垫付。最终,为员工争取到115万余元的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