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房X”成为热词:“房叔”“房爷”“房妹”“房姐”,这些个人都拥有多套房产,因本人或亲属为公职人员,引发了对其财产来源的揣测和质疑。经过相关部门调查,他们都“栽了”。“房叔”蔡彬、“房妹”之父翟振峰被立案查处,“房爷”周伟思涉嫌腐败被刑拘,陕西“房姐”龚爱爱假户口事件由最高检挂牌督办……
多房产、假户口,背后是钱权交易和失职渎职,暗藏着腐败的魅影。深入调查这些事件,依法查处相关人等,既是对舆论的积极回应,增强公众对反腐败的信心,也是对腐败分子的震慑。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讲到,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打“苍蝇”,也打“老虎”,才能令欲腐败者真正忌惮。有这样一个比喻:飞机一旦失事,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基本上无人生还,但飞机失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飞机仍是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然而,反腐败绝不能如此,如果仅有重典,腐败被发现被查处的几率却很低,那么腐败分子就会很有“安全感”,并因此肆无忌惮。
要让手握权力者想腐而不能腐,就要明确权力的边界,对权力有所限制和制约。比如,哪些领域是政府应该管的,哪些是政府应该放手的,都要通过法律制度予以规范。多依靠市场调节和社会自治的力量,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预,不仅能为政府卸去一部分管理重负,更能有效地转变政府职能,而且能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为了维持和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一定的公权力是必要的,但任何人都不能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也不能有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要通过合理的机制分配、限制、约束权力,防止出现“一言堂”。
为权力设限,从某种意义上也是在给腐败设置“障碍”,让腐败变得“不容易”。一方面,权力运行要更加公开透明,才能便于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行动不时受阻,说明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方式已经滞后于时代的需求和法规的要求,也不排除有的信息经不起“阳光”的考验,正因如此,才需要更多的“阳光”,把避光之处好好晒晒。另一方面,权力运行必须遵循法律程序。人大监督、舆论监督,都必不可少。放慢节奏,让每一项决策的出台,都受到必要的审视和讨论,就更能保证公平公正,保证社会效果,也更能防止公权力被用于谋取私利。
反腐败,需要各项制度联动,只有局部的小修小补,很难见效。比如被呼吁多时的官员财产公开,碰上“房姐”这样的“假户口”,就会形同虚设。反腐败是涵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系统性工程,要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机制,关键还在于通过制度来制约和监督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