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驾驶员信用评价体制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一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5分、3分、1分五种;信用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据介绍,一次被计20分的评价项目包括: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时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拒绝乘客合理的运送要求的;违反《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情节严重且被责令暂停营业的等。
出租车司机未按照合理路线或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未按照规定操作计价器的、未按照标准收费并且出具车费发票的将被一次扣除10分。而如果在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或者出租汽车营业站内不服从统一调度和管理,擅自载客严重扰乱营运秩序等行为也将被计上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