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40的麦某从外地到上海一直没有工作,前年曾因盗窃罪、贩卖毒品罪先后被判拘役。去年8月29日中午12时50分许,麦某在轨交一号线上海火车站站内闲逛,当走到3号出入口的楼梯前时,看到前面一名年轻女子背着一个双肩包,于是,他将贼手伸向女子双肩包下口袋的拉链,悄悄拉开,并顺手偷出一只白色手机。
这一切被路过的周传金看在眼里,他立马冲上前大声呼喊。女子回头发现了状况,而麦某也被周传金拽住了领口。为尽快逃离现场,麦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刀片,向周传金的手背、手腕处划去,并趁机逃逸。经鉴定,周传金的伤势构成轻伤,女子的手机价值1300余元。次月,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麦某盗窃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