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政府官员外,该禁令适用人群还包括法官、议员、军人、检察人员、内务部工作人员、市级行政长官,以及参与竞选总统、州长、联邦和地区杜马议员、联邦委员会议员的候选人等,除禁止在国外银行开设账户外,也不能拥有一切形式外国金融产品。
上述人群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适用该法案。法案生效3个月内,拥有国外账户者必须关闭账户,拥有外国有价证券者必须割让,否则将被停权、免职或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