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其中包括,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如地下黑窝点生产或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比如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如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如在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等。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截至2012年底,我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有2006家,2012年产值约28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