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办假证搜房行骗
郑某中专毕业之后到处打工。2011年7月,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徐汇区康健某小区的两套房产是一公司财产,常年空置。当时正值毕业生租房热季,房屋租金上涨。郑某心想:“既然常年空在这里浪费,何不趁机发个小财?”于是他用自己的照片和随后编写的身份号码制作了一张名为“谢刚”的假身份证。然后,他用该张假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发现这两套房确实是空置的。
如何搞到房产的钥匙呢?他先在路边花300元办了一本假房产证,之后又让开锁匠把两套房屋的门锁换掉,自己顺利当上了“房东”。随后郑某找到一房产中介,出示了假身份证和假房产证,冒充该公司的职工,轻松取得了中介的信任。在中介的撮合下,没两天两套房屋就都出租出去了,分别都签了两年的合同。他当场就收取了近2万元的现金。
在接下来的数月里,他奔波在徐汇的各个小区,到处寻找这种常年空置的房屋。在田林、梅陇、古美,他又发现了5套类似的空置产房。之后,他分别冒充某化工公司、房地产公司职工等将康健、田林、梅陇地区的几套房产出租。
中介上门查无此人
其中一套房子没租出去几天,租客发现钥匙打不开门,就找到中介。中介打电话给“谢刚”询问原因,可“谢刚”听完原因后,马上挂掉了电话,从此再也联系不上。中介仔细一查,发现“谢刚”所持房产证是假的。在赔付客人1万多元的损失后,中介报了警。
郑某意识到自己被识破了,马上又办了一张名叫“陈刚”的身份证继续行骗。今年3月,民警发现“谢刚”所留的电话与另一电话联系频繁。经侦查发现该电话号码为一中介员工所有。民警让该中介人员通知其来签合同。当郑某冒充某置业公司职工前来签合同时,被公安机关当初抓获。截至案发,郑某共伪造假房产证7本,骗取12万余元,赃款都已被他挥霍殆尽。
法院查明,从2007年7月至今年3月,郑某多次通过实地查看及房产登记处查询等手段,获知他人空置房信息后,伪造空置房产权证、假身份证,通过锁匠换锁后,冒充业主将空置房出租,先后骗得12万余元。鉴于郑某家属主动退赔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法院最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文中人物为化名)
通讯员 马超 本报记者 袁玮
【法官点评】
目前,利用假房产证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主要集中在利用假的房产证交易他人房屋和抵押贷款。本案中,被告人利用假房产证进行空置房屋出租的还比较少见。
由于假房产证的封皮、颜色、纸质等与真房产证有着极大相似度,甚至连证书显示的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房产详细情况等信息也与真的房产证上记载的信息完全一致,非专业人士很难识别,不法分子主要利用部分市民法律意识不强、对房产信息了解的不对称性等特点进行行骗。
房地产市场里,房屋买卖远比租赁更加规范。一般在房屋买卖的交易过程中,买家和中介都比较慎重,会对房屋产权确认。在出租市场却没有如此规范,由于标的额小,一些人会用房产证复印件来代替。而大量的二房东甚至三房东根本就没有房产证,甚至不签合同的都大量存在。这就给一些人留下了犯罪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