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6日凌晨,王某与表弟在一大排档吃宵夜。在半斤白酒下肚后,表弟唉声叹气,王某连忙询问发生了何事。表弟向王某说,最近因为一时头脑发热,买了辆新车,可是现在想想后悔不已,旧车卖不掉,新车又花了好多钱,负担越来越重……说着说着表弟哽咽起来。王某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劝慰表弟,突然他想到“有困难找民警”。他告诉表弟,自己可以陪他去派出所诉苦,让民警帮忙想办法。于是,表弟驾着新车,带着王某去派出所。可刚从大排档开出没多久,表弟就向王某表示,自己喝多了没法再开车,而且路也不熟悉。喝了3瓶啤酒的王某觉得自己还很清醒,随即从副驾驶的位置下车,和表弟对换位置,自己开车送他去。王某将车子驶入派出所大院内的场地停好后,与表弟摇摇晃晃进入大厅,嚷着要找民警。值班民警一眼就看出两人已经喝多了,在发现两人是开车过来后,民警当场把两人带进了派出所。经鉴定,王某案发时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8毫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