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人说酒是福水,是有福分的人喝的。于是我就喝上了酒,就冲这“福分”。
那时我学艺还没满师,每月的生活费才二十多一点,哪够我和同龄朋友们胡闹的!往往不到二十天这酒就把钱吃光了。于是向老父亲讨要来填补那段空缺。“文革”的第二年,老父亲患肠道癌驾鹤西去,我学徒的生涯也告结束。那时也没有演出,团里的老师们都知道我会喝酒,于是就有了共同语言,常常扎堆劈柴爿(AA制)喝酒。当时常去的地方是迎宾楼。由于我没有负担也没有了老父亲的管束,无论多贵的酒,诸如茅台、竹叶青、西凤酒、绿豆烧等等都尝了个遍。可老师们的借酒消愁也冲淡了我的“福”味。
结婚有了孩子,经济拮据,我独自喝酒便改去中山中路上的小广东或清真馆。去小广东必定是二角四分一个“小高升”(125克一瓶的土烧酒),就着九分钱一碗的阳春面,便风卷残云般地完成解馋任务。如要改善一下,那就去清真馆,一个“小高升”,一角钱一碗羊杂碎汤,外加一角八分二两锅贴。记得那年为了方便乡下城里两头跑,硬是花了五个月的工资买了辆自行车,也硬是半年没敢喝一口酒。
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为了她们的今后,我把她们从乡下弄到城里来读书。这时大女儿正学拉二胡,除拜师之外,还借钱买来二手的电唱机和收音机,一有空便各处去淘淘二胡独奏的唱片。这么借来淘去地一折腾,就筑起了债台。为了还债,还为了那个“小高升”,我便听从朋友的劝告,咬咬牙一跺脚,再借钱买了支气枪,做起了“资本主义尾巴”——打麻雀补贴家用。
这活得看天的脸色行事。吃了晚饭,如果天气晴朗无风又无月亮,便背起十多斤重的电瓶,腰系电筒、鱼篓,背着枪带上“小高升”,坐上朋友自己装配的摩托车结伴出发。到了目的地,用手电筒在树上寻找目标。看到那白花花如棉球般的麻雀肚子,便就着灯光举枪。有时能打二三百只,每只三分,可说是满载而归了;有时到了目的地,明月当空,如同白昼,人还没到树下,麻雀已被惊飞。遇到这种天气,一夜收获三四十只已很不错了;有时出门天气好好的,到了目的地却狂风暴雨,举枪瞄不准目标,无功而返不说,自己倒成了落汤鸡。
那段日子“小高升”不是解馋而是解乏,心头是一番别样的滋味。
打完麻雀,还必须在清晨五点以前赶到家,把打烂的麻雀剔出来后,让老婆赶早到菜场去卖。我则抓紧睡一会,因为八点前还必须赶到单位上班。那几年我打麻雀的足迹除松江之外,还留在了青浦、奉贤、金山等地。那几年,那酒喝得太苦涩,太酸楚,太无奈,有时举杯自问:这叫福水?!
弹指一挥间,原先伴随我的“小高升”早已不见了踪影,现在喝的则是上海老酒、优质干红,柜子里还站满了茅台、五粮液。无论是朋友间的欢聚或在家中自斟自饮,端起酒杯,扑鼻的醇香惹得人未饮先醉,当“吱”的一声喝到嘴里,微闭双眼舍不得咽下,细细品析,久久回味,常常会情不自禁地连喊:好酒!好酒!
酒喝到这分上,才是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