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律明确表明不欢迎转基因产品,在国际上极力主张对转基因产品采取“预先预防态度”。欧盟食品工业要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若没有官方授权,转基因产品不能投放欧盟市场。
欧盟自20世纪90年代着手建立较为完善的转基因管理体系。2000年1月,欧委会通过两项法规,凡是含有1%以上转基因DNA或蛋白质的食品上市都必须实行许可和标签制度;添加剂和风味剂也要进行转基因标注。2003年7月,欧洲议会通过两项法规,主要涉及转基因食品的标签制度和可追踪性、安全性及上市申请问题。欧盟对进口食品转基因监测更严格。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对进口食品的转基因监测更严格,欧盟食品和饲料委员会每周都会发布预警通报。
■ 美国:种易上桌难
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较缓和,是世界上为数不多不强制要求在产品中标明是否含转基因成分的国家之一。
虽然美国对转基因农作物种植相对宽容,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农产品能轻易走上美国人餐桌。2004年加州门多西诺县还成为全美首个全面向转基因农产品说“不”的地方行政区域。美国法律规定,每一种转基因食品上市前至少要经过三个部门的审查: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负责管理转基因作物开发和田间试验;环保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估;食药局负责安全性评估。
■ 日本:企业“外转内”
日本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与欧美都不同,它主张通过非强制性行政指南,对生物技术本身进行安全管理。但实际上,82%的日本消费者对转基因作物持否定态度,再加上地方政府的限制,导致农业转基因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缓慢。
日本目前尚未展开转基因农作物商业种植,但允许进口转基因谷类,制造食用油、饲料等食品。此外,也有一些企业通过“外转内”发展转基因农业。如通过将转基因康乃馨在哥伦比亚栽培,运回日本国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