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奉贤区人民法院
案由: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案情概述:被告人黄某在四团镇平安谊盛路189号经营服装厂期间拖欠39名工人工资44万余元。在镇政府协调下,签订了支付劳动报酬的协议,承诺于2013年6月30日前支付。2013年4月,黄某将厂内39台机器转移并逃匿。镇政府张贴告示并发函责令支付通知书,但至今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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