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上交所1月28日陕煤上市,笔者由于中签了该股票,所以特别关注了这股票的价格变化。该股票在集合竞价以后的9时26分,开出了开盘价4.80元。然后在9时31分5.01元却停牌了。笔者感到非常疑惑,4.80元的10%上限是5.28元,怎么会停牌了呢?由于这股票很怪,所以笔者以5.01元填写了卖出委托,蹊跷的事情发生了,委托系统显示“委托无效”。难道说,上交所在新股停牌时是不能委托的吗?但这点我们无法的上交所“交易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中看到有此规定。笔者等到10点,按照规定应该可以复盘了,但很遗憾,没有看到复盘,只看到上证所发出的从9时30分停牌到14时57分的公告。这公告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不是如规则所说的高于开盘价10%停盘30分钟而是到14时57分。有没有告知为什么现在不能做卖出委托。14时57分重新开盘以后,股价飞快下跌,笔者虽然动作很快,以4.77元卖出,但仍然觉这新股规则随意变化,对我们投资者并不是保护,而是伤害。笔者问了问其它投资者,都觉得二个交易所的新股上市,简直是在折磨人。不要说新股民了,就连做了几十年的老股民有点摸不着头脑。
新股上市,交易所限定了许多规定,其名义就是防止新股炒作,保护中小投资者,但为什么给我们的感觉是越来越迷糊,越来越混乱呢? 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