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法律法规下调税合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税率的调整,是税收法定原则下全国人大专有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认为,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和《立法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部分事项先行制定行政法规,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有关税收制度进行相继调整。
专家表示,从现行法律法规下,由国务院研究决定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的决定颁布政策操作文件,符合现有的程序。
调税倒逼消费税立法提速
专家指出,在税收立法的原则下,应以消费税税率调整为契机,加快消费税立法进程,凸显税收法治思维。
施正文认为,调整消费税率,按理应依据消费税法调整,但我国目前尚未对消费税进行立法,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执行,而条例属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他建议,未来应加快税收法定进程,尽早推出消费税法。
税收法定“时间表”已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刘剑文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其中包括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用法律来规定税收的基本形式,实际为“税收法定”指明了时间表。
目前,全国18个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3个是经过人大立法的。
“这意味着未来几年税收立法的任务非常艰巨。”施正文说,根据改革时间表,到2020年前,主要的税种都应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