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如‘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等字样;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或‘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此外,中成药一般不应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不应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
——《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一是严格规范。对已上市中成药中,名称中存在夸大疗效、含迷信和低俗不雅用语的,要求企业重新命名;二是分类实施。对已上市产品和新申报产品予以区分。对已上市中药,拟区分属夸大、暗示疗效还是属于命名不规范,对不规范问题将循序渐进予以处理;三是合理过渡。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产品更名后采取适当的过渡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
“像云南白药气雾剂、马应龙痔疮膏、风油精都是家里常备药,老百姓都认这些牌子,如果一夜之间这些名字都不存在了,会觉得很不适应。”
——对于现有中药必须改名,不少消费者表示很难理解。
“如果命名不能用地名,云南白药系列的7个剂型、7个产品都将受到影响。假如云南白药需要改名,那么云南白药115年树立起来的品牌、声誉、公众认知或将坍塌,预估损失将超过100亿元。”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总监李劲
“改名意味包装材料、说明书、小盒、纸箱、标签通通需要变更,生产包装成本姑且可以计算、承受,但对于老字号品牌而言,更名带来的无形损失非常大,还要花费大量人力、财力进行二次市场培育,让消费者知道更名后的产品就是原来用惯了的老药。”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付立家
“不能用西医西药的思维来管理中医中药,在命名上尤其如此。中国传统中药在命名时往往要把发明人、生产地、君药的名称等因素都考虑在内,如‘季德胜蛇药’‘马应龙痔疮膏’‘赵南山肚痛丸’等,这是对发明人贡献的一种认可。”
——中国社科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组长陈其广
“规范管理药物名字确实能够减少夸大疗效药品对消费者的误导,但对于少数具有历史渊源的、约定俗成的、老百姓认可的、有口碑有市场的老药不宜一刀切。”
——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郑进
“协会已于近日召开座谈会,组织会员企业认真讨论,将意见集中报送食药监总局。”
——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王英
本栏编辑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