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溶液最初是在水产品中发现的,后来逐渐被运用到春白菜、蘑菇等蔬菜保鲜。不法商贩显然是看到了相关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漏洞。一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没有明确规定可使用的保鲜剂、添加剂范围和剂量,只是笼统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导致没有被明确列入监管范围的甲醛逍遥法外。同时,由于甲醛未被明确禁用于初级农产品中,有关部门检测蔬菜农药残留时也没有这一检测项目,甲醛白菜得以一路绿灯,大摇大摆地进入市场。制止商贩使用甲醛,尽管有关部门采取的对策,却仅仅是张贴警示标语,使得甲醛保鲜的做法像瘟疫一样传播开来。
鉴于此,理性的做法应是尽快评估白菜等农产品运输过程中使用甲醛的危害性,健全相关法规,虽然任何标准和监管举措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应对花样迭出的违规行为,及时跟进,堵上漏洞。一旦反应滞后,无法及时撑起保护伞,消费者权益就将成为砧板上的鱼肉,暴露于危险之下。甲醛白菜“过河”四年了,监管还要摸多久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