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红灯的间隙,一辆出租车的两个窗口,不约而同地伸出两只夹着香烟的手,一个是司机的,一个是乘客的,它们磕着烟灰。
2009年12月通过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共汽车和电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客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烟瘾难耐,恰逢同好,于是司机和乘客一起吞云吐雾。禁烟,其实不仅保护吸二手烟的人群和公共环境,更是吸烟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