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1)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歇业企业的退休人员;
(2)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3)单位不组织参保,且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退休人员(包括原“镇保”转“职保”人员)。
二、参保时应携带的材料
(1)参保人员的身份证;
(2)个人“养老金核定表”或“退休证”。
三、缴费标准
(1)社区参保对象中的续保人员、新退休1年内首次参保人员、断保后1年内再参保人员,其缴费标准为每年365元/人;
(2)社区参保对象中,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1年以上未参保或断保超过1年(不超过2年)的人员,缴费标准为730元/人;
(3)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2年以上未参保或断保超过2年的人员,缴费标准为1095元/人。
四、缴费方式
(1)服务点窗口办理:现金缴费;
(2)“不见面办理”缴费:个人通过“随申办”APP、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线上缴费;
(3)次年及今后每年续保,可采用本人养老金账号代扣款方式缴费,指定代扣银行有14家,包括邮储银行、上海银行、工商银行、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
五、办理时间、办理地点
(1)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2)办理地点: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航头路1538号)
需办理参保人员,请务必在6月26日前到工会互助保障服务点前来办理,并请互相转告,逾期不候。
特此通知
航头镇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