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套路贷”,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片区受害人签订不利于受害人的借款合同,再以各种方式让受害人违约,最终侵吞受害人财产。
“套路贷”犯罪组织化程度高,大多是公司化运营;组织或参与者熟悉相关金融业务和法律知识,擅于钻法律空子;与黑恶势力关联密切,在催收中常使用暴力或软暴力;迷惑性强,一些受害者进入圈套尚不自知;资金来源多样,有的来自银行贷款,有的私下募集,也有一部分是自有资金。落入“套路贷”陷阱,往往会被逼卖房卖车,甚至可能面临家破人亡的悲惨境遇。“套路贷”虽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但与正规民间借贷有本质区别,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受害人财物之实,实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向“套路贷”借款的主要是急需用钱又无法从银行贷到款的一部分人群,他们大都深信自己能及时将钱还上,却不知早已陷入“套路贷”团伙一环又一环的圈套中。对于这类案件的办理通常较难办理。一是“套路贷”公司主要负责人犯罪故意认定难,他们一般不会直接参与放贷后的暴力催收、敲诈勒索等行为;二是敲诈勒索罪名认定难,“套路贷”公司有合同在手,受害人却是口说无凭;三是一些“套路贷”公司擅于使用软暴力,非法拘禁等罪名认定难。
“套路贷”的多种形式
虽然“套路贷”形式不同,套路繁多,但万变不离其宗,其套路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步:
1. 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制造虚假银行流水
合同上写明的借款数高于实际借款数,承诺只要按期还款,虚高部分不需要偿还。在实际操作中,这部分虚高的费用确实会打到借款人的银行卡上,为后期索取债务留下银行流水凭证。只是这部分现金提取出来后,会被债主立即取回。
2. “被违约”控制受害人,借新还旧层层加码
与正规民间借贷不同,“套路贷”不喜欢贷款人提前或按时还贷。如果贷款人姚提前或按时还贷,借贷公司会通过各种手段让贷款人无法按时还贷。“被违约”后,之前在合同中埋下的各种套路就会启用,如收取高额违约金、拖车费、误工费等,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让贷款人向关联公司借新债还旧债,不断推高贷款额度。
3. 软硬兼施索要债务,借助诉讼侵占财产
在催讨债务过程中,“套路贷”公司常会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如非法拘禁、跟踪盯梢、滋扰亲属、强扣车辆等,有的甚至会以之前制造的假合同、假流水,通过诉讼、财产保全等司法手段侵占受害人财产。
套路一环扣一环
如何避免落入陷阱
1. 在进行借款前,借款人一定要上网查询相关公司的资料,查看其是否正规。
2. 不法分子会伪造银行流水等资料,因此对借款人来说,这些资料最好都保存下来,并对借款过程进行录音。之后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
3. 每个人的还款能力不同,无收入或收入较低的群体最好不要向这些小贷公司借款,更不能借款消费,拆东墙补西墙,最后走上一条不归路。天平路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