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下旬,陶小姐通过中介找到一套房子,并约了自称房东的许先生面谈。然而,许先生拿不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上的产权人也不是其本人。面对疑问,许先生辩称,自己是房东的亲戚,受委托出租。他承诺尽快提供房产证原件、房屋出租委托书和房东的联系方式。因此,陶小姐没多想就签订了租赁合同,并表示看完相关证明后再交房租。
签约后,许先生匆忙离去。陶小姐发现,他提供的房东联系方式是假的。上网一搜许先生的电话,发现很多网友有类似遭遇。她这才醒悟,许先生就是传说中的“二房东”。因担心被骗,陶小姐连忙通知房产中介,要求取消合同。“当时对方也发短信给中介,同意取消。”
原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没想到不久前意外收到了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原来,许先生以陶小姐不交房租为由,要与之对簿公堂。
“我应该确认无误后再签约的。”陶小姐懊悔不已。对此,新华律师事务所的连晏杰律师表示,草率签约需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如果陶小姐能举证对方存在欺骗行为,或提供相关证据,即可主张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