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一个细雨纷飞的初春,我穿上高中时的衬衫,去看张信哲的演唱会。
喜欢他已有一轮生肖了,彼时,他刚过而立,风华正茂;而我,是一个初三女生,过着单纯机械的日子。还记得那年暑假,一个百无聊赖的午后,顺手把《信仰》的磁带放进复读机,便呆坐在那里,这是一个我从未听过的清澈的声音,唱的是我似懂非懂的爱情。窗外绿树深深,蝉鸣嘈嘈,我坐在老洋房的木头窗台上,倚靠着木百叶窗,沉醉在他百转千回的歌声里。当他近乎清唱地唱出“就算风吹走云,就算海结成冰,我永远爱你”时,瞬间击中了不曾听过海誓山盟的我,从此,一醉不醒。
《爱不留》是开场曲,经过了重新编曲,节奏快了许多,听起来时髦,但那不是我爱的阿哲。新歌夹杂着老歌,那些连歌名都不曾听过的新歌,让我有一种走错演唱会的感觉。我承认我不再是个合格的歌迷,却相信在场的歌迷大半和我一样。在唱新歌的时候,台下鸦雀无声,只在结束时礼节性地鼓掌,甚至此时厕所门口排起了长队。当老歌的前奏响起,全场欢呼,每首都是大合唱。我们爱的他,不需要跳动感的舞蹈,不需要华丽的衣服,不需要炫目的灯光;我们爱的他,深情地唱着那些记忆深处的歌,就足够了。清唱《多想》时,他又《回来》了,透明得没有一丝杂质,岁月竟不忍心改变他的声音,封存着不曾老去。在唱《不要对他说》的时候,他轻轻咳嗽,坐在台上,静静地听台下所有人合唱救场,圆过了尴尬,无法想象要是发生在唱新歌时,估计只能听伴奏了,实在爱莫能助。但阿哲,也许不太明白自己的卖点,其实只要翻来覆去唱些老歌,就永远有人捧场,过多的新歌,只会让我们觉得陌生。在点歌段落,他不顾歌迷呼声甚至大喊“换歌”,还坚持唱了新歌,扭了街舞。
即便如此,他依然是为数不多的无论开演唱会的频率有多高,几乎场场满座的歌手,这是他第9次在上海开唱,肯定还有第10次。台上音容依旧,台下的人却变了。曾经的青涩少年而今大腹便便,曾经的清纯少女而今拖儿带女,我也不再是那个穿校服的女生。我们都在他的歌声里长大了,经历了他所唱的一切,旧曲重温,字字入骨。只是,那份飞蛾扑火般的冲动,已经被时间消磨了。
但是,纵使归于平淡,回忆却不肯轻易放过。所以他的演唱会才会长盛不衰,所以讲述初恋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才会风靡一时,所以网上任何一个关于童年玩过的玩具、吃过的零食的帖子都会被转发无数。怀旧,实在是每个人心中无法释怀的地方。在去演唱会的路上,我买了一只发条铁皮小青蛙,和20年前的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