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碑刻为青石质地,纵104.2厘米、横54厘米、厚10厘米,底部有一榫。碑额刻“宋寿安县君叶氏墓志铭”大字篆书,2行。铭文为楷书,共21行,行31字,但遗憾的是,80%的碑文已剥泐。
据介绍,该碑刻被发现于景德路动迁区域的一处古宅庭院内,由于碑刻正文有近八成的碑文剥泐,推测有可能曾经被老百姓当做一块普通石板使用,随意放置在院落中盛放东西。据专家推测,因碑刻发现的位置靠近通波塘,处于松江古代大型寺庙普照寺的北面,此地在唐代时位置较偏,估计是清代在此地建造房屋时发现了唐宋时期的遗物,遂将该碑刻搁在了原址;也有可能是收藏爱好者将该碑刻带到此地,同址处只发现该一方碑刻,故很有可能就是在发现处出土的,且保留碑刻的人应该是当时的收藏爱好者。
据了解,在宋代,一般是知县级别以上的人去世后才会有墓志铭,墓志铭一般刻在青石、沙石等石料上,碑额一般用篆书,显得既美观又有古意,而正文通常都用小楷书写,以显正式和对逝者的尊重。